2018年6月2日上午9:00,我公司在开标室组织全部总监、总监代表和部分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37号令和31号文进行了宣贯。
首先,公司技术总工王普照同志对这次宣贯的目的进行了介绍。
然后,由公司董事长妥福海同志对公司上半年复查过程中各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现场、资料存在的问题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37号令和31号文的重点要求进行了强调,以及对下一步监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jpg)
随后,由公司工程监理部经理赵辉同志结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37号令、31号文,从针对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37号令”和“31号文”关联 、《管理规定》之主要内容概述 、2018-37号令和2009-87号文区别 、项目监理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的建立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核要点、过程检查及验收 、危大及超规模危大工程范围与原09-87号文对比变化、高支模范围中关于施工总荷载和集中线荷载分析判定 、高支模方案验算复核实例等8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最后,公司技术总工王普照同志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和补充。
通过本次宣贯,使大家充分认识和理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巡视检查、最终验收等整个监理过程的管控工作;清楚区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范围;要求加大对项目监理部及施工单位宣贯工作,从而提高公司全体监理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和落实,不断规范我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