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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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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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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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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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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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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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 筑 工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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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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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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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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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的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可兼任,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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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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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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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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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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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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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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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工程,每增加5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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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政 工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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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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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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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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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价低于1000万元的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可兼任,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
2、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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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工程合同价<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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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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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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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价≥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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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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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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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合同价在1亿元以上工程,每增加5000万元,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增加1人。
2、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
安全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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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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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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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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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管理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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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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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屋 建 筑 工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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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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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主体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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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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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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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每增加10万平方米,专业监理工程师增加1人,监理员增加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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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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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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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装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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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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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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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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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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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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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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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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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装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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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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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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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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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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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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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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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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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装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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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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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政工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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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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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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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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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工程合同价≤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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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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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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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价>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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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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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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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价在1亿元以上的工程,每增加5000万元,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各增加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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