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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2026/8/21   浏览:2900 次   作者:未提供

门源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门源县司法局(以下均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拟“门源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

门源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百鑫竞磋(工程)2026-07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

300391.34元

最高限价

300391.34元

采购要求

工期:2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要求为准)

工程主要内容为:苏吉滩司法所、皇城司法所、麻莲司法所、阴田司法所、珠固司法所、仙米司法所、西滩司法所、北山司法所、东川司法所等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供应商资格

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供应商,应提供青海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2.4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代建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公告发布时间

20260821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20260824起,2026828上午9:00- 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

发售方式

现场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

发售地点

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楼31楼招标代理部)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需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磋商时间

2026090309:30时(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楼31楼会议室一)

采购单位及

联系人电话

  称:门源回族自治县司法局

人:马先生

联系地址:门源回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13086273774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寿得

联系电话:0971-4511712

联系地址: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楼31楼13107室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大写:肆仟元整

            小写:4000.00元

收款单位: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西宁城西支行

账号:9729 0010 2910 001

行号:3088 5100 0027

提交方式:1.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格式由金融机构提供。

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代理服务费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

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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